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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条例

作者: 时间:2019-11-08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志愿者服务时长的认证,提高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工作效率,使我院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及服务时长认证有序高效地展开,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在校注册登记志愿者。

第三条:本管理条例由院团委会直属部门责年志愿者协会为真接代理执行、管理、监督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 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方法


第五条:志愿者活动的界定

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心,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的人或人群。例如,社区清洁,探老助残,义务家教,废品回收,社区为民活动,会场秩序维护工作等(看表演、看电影、听讲座、开会之类的活动均不属于志愿者活动)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程序

1、志愿者服务时长的界定:志愿者服务时长为实际服务时长,从活动开始到活动结束的时间段,以半小时为单位计量。

2、服务时长认证的简单流程:

志愿者活动的申请---审核与批准--开展--总结--审查--录入服务时长

3、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

(一)学院三会、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社、红十字会、院内其他团体(不含系内其他团体)开展的志愿者活动的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

(1)活动开展前,活动负责人需要填写好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并提前两天用所在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数申请邮箱(附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申请邮箱)把电子档形式发到院青协网络技术部邮箱,同时主动联系网络技术部部长 黄茂红66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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