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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18-03-09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我校大学生自愿组成的、以立足校园、服务师生为目的的学生团体,受校团委的领导和校学生会的指导。

第二条 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坚持以会员为本,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 协会以“我志愿、我快乐”为行动口号。

第四条 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 协会由主席团、秘书部、组织部、纪检部、文艺部、网宣部及若干会员组成。

1.主席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2.会长职责:主持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常工作,出席有关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部长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外联系,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会长可召集和主持青协委员会;必要时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3.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并协调主席团各部门工作,做好分管的工作任务,完成会长交给的各项事宜。

4.部长职责:具体落实部门内部事务,完成各自所负责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职能

主席团职能:统筹青协日常工作,参与审议、修改青协章程,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决定重大事宜,并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秘书部:

1.负责青协内部信息和通知的发布;

2.负责青协干事及会员的档案管理;

3.负责对活动的报道、照片及工作总结,做好相应存档工作。

组织部:

1.策划并开展干部、会员的培训工作;

2.负责处理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青协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4.负责分发各院系报纸。

纪检部:

1.记录干事参加例会及活动出勤情况;

2.负责志愿者量化加分工作;

3.管理协会日常支出。

文艺部:

1.组织开展文艺活动;

2.配合各部门组织各类大型文艺演出、联欢活动等。

网宣部:

1.负责青协对外宣传工作;

2.负责更新青协官网、qq公众号、微博、微信平台;

3.线下海报设计、活动道具制作、场景布置;

4.负责新生会员注册及活动前在龙江志愿服务平台发布活动;

5.负责青协各项工作和活动信息(活动资料、照片)的采集和汇总存档。


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注册成功的在校学生,即为青年志愿者。

第八条 志愿者入会后,填写《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青协注册表》,并对其编号,发放《中国青年志愿者证》。

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权利;
3.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
志愿者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办理入会和离会手续。
第十条 青年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树立本会形象、维护本会荣誉;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服从上级的命令;

4.关心本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6.遵循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志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第十一条 志愿者如做出有损协会名誉或连续半年不参加任何协会组织的活动,将对其进行批评并责令退出协会。

第十二条 志愿者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前一个月应向本会秘书部提出书面报告,经协会确认备案后,方可退会。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协会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四条 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须佩戴统一的会员卡。

第十五条 会员每次参加志愿行动后,由志愿者本人填写《志愿服务证》,并由接受服务者或活动组织者给予确定。

第十六条 对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志愿者,经协会讨论学校批准,给予表彰。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经事宜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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