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作者:沙登阁 时间:2015-04-21 点击数:

关于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新要求,鼓励、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确定2014—2017年在全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面向在校大学生,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学院建立“一站式”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导师团队,全院范围内形成集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实践孵化的全方位创业扶持体系。从2014年起,引领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人数逐年15%增加,到2017年底全院引领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人数不少于20人。

二、政策措施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1、学院组织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集中系统学习中央、省、市相关文件、政策。

2、系部组织辅导员、班主任集中学习相关文件、政策。

3、辅导员、班主任就创业专题,面向全体学生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宣传、解读创业政策,积极鼓励学生创业。

4、通过院报、广播台、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网站等媒介,加强创业宣传,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建立创业学院,实现创业教育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在校大学生普及创业教育,严格落实创业教育课程不低于32学时规定;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多形式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丰富创业教育形式,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激发培养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

(三)强化创业实践孵化。围绕产业和学科优势,合理布局,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积极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或经营场所。积极争取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创建工作。

(四)广泛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培训。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程序、可能碰到的问题及对策等内容,举办大型讲座及主题沙龙活动,邀请创业训练专家、企业负责人、成功创业的毕业生典型来校开展创业讲座。邀请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人力部门主管为学生开设就业讲座,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发展最新状况及企业运行最新动态。形成以专业为依托、以项目和社团为组织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体系。

(五)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依托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提供项目推介评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小额担保贷款及其他融资支持、就业社保、法律维权、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咨询,落实场地租赁、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结合创业者要求搞好相关保障服务。积极开发建设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具备商业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可操作性强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资源库,择优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推荐创业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充分认识促进大学生创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为计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方案,抓好落实。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意见,要将目标任务、各项措施和完成期限细化分解并落实到位。学院将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情况作为对各相关部门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目标进度、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创业大学生是否得到支持帮助等。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2014年11月2日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 邮编:276826 电话:0633-7983983 邮箱:sdsyjy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