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签署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沙登阁 时间:2011-04-17 点击数:

签署就业协议书时,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与毕业生签订了条款不一的附加协议,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该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单位的隶属等。一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接收大学毕业生,协议书上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方能生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区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如北京地区,除签就业协议书外,京外生源毕业生进京还需北京市人事局或国家人事部审批的接收函。天津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签约前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解,特别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

3)为避免毕业生报到后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中写明。(当然,这样的要求会比较困难,许多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会有详细约定)

4)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最后,提醒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咨询,征求父母、导师、亲友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协议一旦签署生效,原则上不能违约,违约对个人和学校都将带来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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