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服务系统使用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沙登阁 时间:2013-06-12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服务工作,我厅开发的“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服务系统”近期将正式启用。为帮助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掌握 “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服务系统”的使用方法,拟举办“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服务系统使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形式
培训主要内容: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服务系统使用操作方法。
培训形式:课堂授课、上机操作。
二、参加人员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各高等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
参加培训班学习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6月6日开始,分2期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含报到)
第一期高校班:6月6号下午报到,6月7号培训。
第二期人社部门班:6月8号下午报到,6月9号培训。
培训地点:山东法官培训学院6号楼(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电话0531-86323666(前台)。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6月3日- 6月5日。
(二)报名方法:请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就业信息网“信息交流”或传真报送。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各市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培训班报到: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自行到培训地点报到,并携带笔记本电脑(带3G上网卡)。
(四)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每人交会务费300元(餐费、会议室费)。
(五)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尽快落实参加培训人员,填报报名回执,并按规定时间报名。
联系人:王奇伟 林慧玲
联系电话:0531-88366615、88366675(传真)
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