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的通知

作者:沙登阁 时间:2013-05-07 点击数: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155号)(见附件)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申报。各市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155号)要求,对所属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本着自主申报的原则,做好宣传和申报材料收集工作。对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基本条件要求,各市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二、推荐报送。各市在初审的基础上,可推荐1至2家见习单位作为候选单位,连同初审意见一起,于5月12日前将候选单位推荐名单(注明排序)、《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申报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评审表》及候选单位其他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一式二份),有关材料请一并报送电子版。省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确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名单。

联系人:王奇伟

联系电话:0531-88597896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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