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沙登阁 时间:2014-12-18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17 16:07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鲁教学字〔2014〕21号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升本招生学校、专业和招生人数由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院校办学基本情况,结合往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安排下达,另文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

2.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并于2014年退役,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3.身体健康;

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考专业限制

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将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需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29日。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

部分职业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要安排进行技能测试。

五、录取规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9号),建立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招生院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各高职院校要建立过程性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管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可信、可用。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过程性评价的使用方法,并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

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按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至3门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1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为保证录取质量,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50%。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退役士兵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不低于报考总人数30%的比例单独录取。

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等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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