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有关要求及《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查询公告如下:
一、拟录取查询
(一)查询网址:https://www.sdwcvc.edu.cn/zs/cxxt/lqcx.htm。
(二)查询时间:2023年4月2-4日。
(三)查询方式:通过考生姓名和考生身份证号登录查询。
(四)查询结果说明:如录取专业中有拟录取专业名称则被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会在录取专业栏中显示未录取。
二、录取资格线
(一)单独考试招生:
专业类别 |
录取资格线 |
专业类别 |
录取资格线 |
财税 |
160 |
国际商务 |
220 |
电子技术 |
160 |
软件与应用技术 |
240 |
建筑 |
160 |
化工与环境 |
240 |
自动控制 |
160 |
电子商务 |
260 |
机电技术 |
200 |
酒店管理 |
260 |
物流管理 |
200 |
现代农艺 |
280 |
运动专长专业录取资格线为135分。退役军人专业录取资格线为24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普通专业录取资格线为280分,运动专长专业录取资格线为250分。
(三)录取说明:
1、未参加学校校测的考生不予录取。
2、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可能出现考生分数达到录取资格线,但因专业志愿不同而未被录取的情况。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三、提醒
(一)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季或夏季高考。
(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还请尽快调整心态,全力准备高考,高考后欢迎继续报考我校志愿(学校代码C946)。
(三)录取通知书将与春夏季高考录取考生一同发放,预计时间在8月中旬。
(四)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