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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各类奖学金的安排意见

作者:    日期:2021-10-05    点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加强学风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种类:

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

有正式学籍的20192020级符合条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

三、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评选标准和办法: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办法及要求,按照《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和资助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志愿服务、文明素养等方面特别优秀。

参加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或在道德风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符合条件下优先考虑。

评选条件中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在同一范围内排名。

报送材料及要求另行安排。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国家奖学金:1015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15

五、学院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和办法

(一)评选标准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2、刻苦学习,勇于实践,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学习成绩突出,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的条件:

一等奖学金:必修课学年平均成绩名次位居班级前20%,单科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20%。

二等奖学金:必修课学年平均成绩名次居班级前30%,单科成绩良好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30%。

三等奖学金:必修课学年平均成绩名次居班级前50%,单科成绩中等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50%。

   4、参加职业技能竟赛获奖或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大型文体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符合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选办法:

学院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主任主持下进行评定,报系部审查、汇总确定初选名单,报学生工作处核查,经学院批准后执行。

报送材料及要求另行安排。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15

六、要求

1、奖学金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把各项政策宣传好、落实好。要依据评选标准、条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对报送的获奖学生中,经核查确实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更换人选。

2、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在报各类获奖名单前,要在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学校审查评定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学生工作处  

                    20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