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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试行)

作者:    日期:2021-11-22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山东高校德育综合改革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格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的相关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成长为目标、以兴趣为导向、以学习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我院第二课堂在思想引领和实践育人方面的作用,实现第二课堂活动的自我评价、过程评价。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学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与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及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项目结果的申诉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学分”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全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规划、指导、考评和系统培训等工作。

各系部成立第二课堂学分工作组,具体负责面向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制的宣传、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和服务学分评定工作。

三、具体内容

第二课堂学分主要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之外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三个方面,具体活动内容及学分标准参考《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四、学分认定与实施

第二课堂学分依托网上平台进行实时认证管理,各系部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统计、上报,各系部每年五月份按照要求开展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每年九月份开学后三周内集中受理完成平台外学生活动认定工作,学生申请学分认定时需提供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办法如下:

1.学生在网络平台上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由系部审核给予认定学分。

2.学生参与平台外开展的活动,由组织单位或学生个人报系部审核给予认定对应学分。

3.学生参与的校内外无法统一组织且符合学分认定要求的活动可通过平台提出申请,由系部审核给予认定学分。

4.如学生需对《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中未涉及到的活动内容予以认定积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给予认定。

5.学生工作处负责对第二课堂活动最终结果进行复核,所有活动经复核后学生方可通过平台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

五、相关要求

1.学生必须同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第二课堂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方可毕业,第二课堂学分要求学生在毕业前至少获得5学分。毕业时“第二课堂成绩单”经教务与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后装入学生档案。

2.第二课堂学分实行学分制,每项活动不设学分上限。在校期间要求每位学生在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方面应修满2学分,其中二级指标“习惯养成教育”应修满1学分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应修满1.5学分在校园文化方面应修满1.5学分。

3.学生参加相同类型的活动只计算最高学分,得分不得累加,如某生参加同一项活动既获得校级荣誉又获得省级荣誉,仅按省级荣誉进行加分。

4.各系部结合各专业特点做好第二课堂活动计划的制定、宣传和咨询工作,引导学生有计划的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并根据学生获得学分情况积极为学生参加活动提供平台,确保学生能够通过参加各项活动获得学分。各系部要对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及时提出预警。

5.“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列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各系部要对活动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将撤销该生第二课成绩单相关记录和学分,并根据《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6.如学生对学分认定存在异议,可向各团总支进行申诉或举报。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2021级开始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