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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暨五四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6 点击数:

各团总支:

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开拓创新,推动新时代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引导激励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向更加出彩的目标迈出新的青春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前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学习标兵

(二)道德标兵

(三)学雷锋标兵

(四)技能大赛标兵

(五)创新标兵

(六)自强标兵

(七)文艺标兵

(八)体育标兵

(九)学法普法标兵

(十)社会实践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学习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

3.认真学习,勇于创新,各学年学习成绩在系部本专业、本班级前10%,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

4.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举办的活动,表现优秀;

5.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二)道德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与他人交往诚信、礼貌、仪表得体,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2.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3.助人为乐,在他人遇到困难时,能主动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4.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5.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

6.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三)学雷锋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对开展学雷锋活动态度端正,行动积极,在学习和实践雷锋精神方面有突出事迹;

2.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事迹突出。从身边小事做起,长期坚持各类社会志愿服务为集体、为他人、为社会做好事;

3.以雷锋为榜样,发扬“钉子”精神,刻苦学习文化知识,自强不息,奋发向上;

4.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礼貌待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心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或自发进行有意义的社会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0小时;

6.各学年内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5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四)技能大赛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水利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等省级以上各级各类大赛,并获相关奖项;

2.各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4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3.无任何违纪现象。

(五)创新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在学院创新创业相关活动中负责创意设计并积极实践,活动效果突出明显;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院及以上等级创意、创新创业比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4.各学年内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5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六)自强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成才意识强烈,身处逆境而不屈,面对困难而不挠,意志坚强;

3.各学年内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本班前20%,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4.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个方面有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关心社会,关爱他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七)文艺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文艺表演,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艺活动;

2.有过参加文艺比赛的经验,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德艺双馨,品行端正,并能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才艺类活动;

3.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八)体育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素质好,爱好体育运动,具有一定的体育知识,有一项体育运动特长;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能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奖;

3.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九)学法普法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学法知法,掌握法律武器,能够做到知行统一,做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自律他律,维护法律尊严;

2.熟悉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并不断增强守法意识和守法观念,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

3.参加校内、外法律宣教活动,进社区、街道,向周围同学讲解法律知识;

4.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十)社会实践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2.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3.参加志愿者进社区、进街道等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4.担任学生干部过程中积极组织、协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5.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现象。

三、评选时间安排

(一)4月18日—4月21日

各系团总支进行评选,准备申报材料。

(二)4月22日(周一)下午4:00之前

各系部向院团委上报纸质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四、评选表彰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团总支、团支部严格按标准进行评选。该项工作要在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自下而上推荐,做到公正、公平、严肃,宁缺勿滥,以确保先进性。通过评比活动,要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面工作的目的。

(二)总结经验,注重实效。各团总支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把评选工作与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有机结合起来。

(三)各团总支在系部范围内将评选上报对象先行公示后,按时将上报材料打印,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各团总支公章后及时上报学院团委。

五、评选名额分配

各团总支按评选要求,每个评选类别推荐2—3人,国际合作部每个评选类别推荐1人。

附件:

1.山东水利职业学院五四系列评选申报表

共青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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