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须知

作者: 时间:2018-07-16 点击数:


1、凡入库借书者,须先交验借书证,待计算机审核后,拿到代书牌方可进入。

2、谢绝携带任何与借书无关的东西。严禁带包入库,冬季须将大衣、防寒服存于储物柜内。

3、为防止图书错位乱架,借书者必须使用代书牌。在选择要看的书时,请先将代书牌插入您将取书的位置,然后再取下架上的书;如果此书不合您意,想再查找其他书,请您将书再插回到代书牌的位置,而后取下代书牌。发现不使用代书牌者,取消其借书资格一个月。不得将代书板损坏,否则依价赔偿。

4、入库取书,严禁在库内乱翻乱串、严禁破坏书上的条码和磁条,不得批点圈画、剪裁撕毁和折叠污损,损坏图书除赔偿外,停止一定时间的借书期,并按规定给予罚款。盗书者,除处以罚款外,交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5、不得在库内吃零食、嬉戏打闹、随地吐痰,违者立即清出书库。

6、学生入库限时30分钟,教职工不得超过60分钟。

7、读者应按规定数量借书,不能超借,学生5册(文艺类1册,其它4册)、教师20册(文艺类5册,其它15册),其他职工10册(文艺类3册,其它7册)。对所借图书须认真检查书页、条码有无缺损、污染等情况。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后果自负。

8、图书在办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出书库,否则将视为偷书。

9、所借图书应近期归还。教师借期为120天,学生借期为30天。寒暑假到期图书可推至假期后1周内归还。到期如确有需要者,可续借30天。

10、读者有偷窃、污损、遗失图书等情况,按《遗失、损坏书刊及其它违章处罚暂行规定》处理。损坏代书牌赔偿工本费人民币10元。

11、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问题可提出咨询。对协助维护书库秩序,揭发违章行为的读者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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