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1 点击数:

各部门:

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应为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译著或论文。申报评奖成果必须符合《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者应按照规定的评奖范围和条件,如实提报《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以及参评成果,所在部门填写《申报统计表》。其中,《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学校统一办理),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类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类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评审表与参评成果的匿名是指将材料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通知。

2.每一项申报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并将评审表封面张贴在文件袋正面。

3.各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汇总后于6月4日10: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15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蒋茂东办公邮箱。统计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个人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教务与科研处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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