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进教师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作者:财务审计处 时间:2017-12-06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要求,现集中办理新进教师公务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新进教师或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二、办理时间: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

三、办理地点:财务审计处

四、办理要求: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特此通知

财务审计处

2016年5月12日

COPYRIGHT   ©2017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财务处 SINCE 195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